|
Post by maxwell3232 on Jan 29, 2024 3:34:07 GMT -5
换句话说,没有证据表明在分析环境[]、社会或其他方面时,经济发达的社区也处于相同的发展水平。 然而,为此目的最重要的是环境可持续性,考虑到对概念以及环境法分支的影响,以及经济可持续性,因为重点是经济秩序以及与行政法的关系。 环境法与行政法之间的联系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证明。当环境协会成为行政法的主体时,第一个因素会干扰行政结构[] 。此外,对于与公共行政部门提供的合同,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因为一些招标过程已经要求“绿色条款”。此外,环境被视为公共物品。另一个方面是当“保护规范理论”受到威胁时,因为个人相对于政府的法律地位被以统一的方式对待[]。最后,我们可以观察行政法中的关系,每次行政长官(无论是自由裁量权还是约束力)都必须做出涉及环境法的公共选择[] 。 这是因为需要考虑公共当局做出的任何经济性质的法律决定对环境的影响。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其固有的环境成本远远大于相应的经济效益,这使这一发展措施的可持续性受到质疑。 此外,合法性原则和临时和基础设施管理的框架不能单纯是对行政行为。 的限制,而是政府实施法律制度的一种方式[]。 物质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对应于国家行使行政职能的具体活动,即行政活动[]。 公共管理者不可避免地会损害环境,或者纵容环境恶化,或者因为他没有掌握与经济主体带来的数据和单方面事实相矛盾的信息要素,更是如此,因为它是一个“绿色右翼” []。 这种关系对于实施“善政”是必要的,对于实施一致的经济稳定政策以及任何寻求质变的社区的 电话号码数据库 经济社会发展的渐进概念都很重要[]。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国家立法将环境视角纳入任何公共行政规划,其行政职能将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行使。 为了理解现在分析的真正概念,我们必须首先讨论两个主题之间的区别:发展x增长[],尽管它的边界并不那么清晰。这种“对决”是持续不断的,来自于世纪年代[]和年代所捍卫的凯尔内斯增长理论[],该理论导致了年代关于发展的争论,直到年代才受到国际重视。上世纪、年代,出现了关于可持续发展话题的表达和争论。 发展是一种理想,即运用战略政治行动来满足特定社会的需求,今天我们尖锐地说,这种需求不是静态的,甚至不仅仅与经济发展有关。因此,在我。 们看来,它似乎是暂时的、具有定性的东西。 另一方面,增长意味着为提高每个国家的生产能力和产量创造永久性条件,呈现出数量性。 尽管如此,到底是增长与发展融为一体,还是相反,还有待观察。我们甚至可以先验地认为,没有增长就没有发展,但没有发展就存在“反常或恶性的发展” [],至少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是这样。同样,经济增长的实现离不开环境的可持续性,但没有经济增长就不可能实现环境保护。 长期以来,发展问题[]与各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水平直接相关,这意味着各国的发达程度完全取决于其财富。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分析不再足以确定是否具备赋予其发达国家地位的必要条件,或者至少无法验证它是否担心这样做,有利于其公民的社会基础。由于这些原因,一个社会的经济增长不再是衡量其发展的参数。今天,除了人类动态发展指数HDI-D之外,我们还谈论了IDH-DS,它是一个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指标,其中添加了二氧化碳成分,尽管我们仍然认为它是衡量人类发展动态的不可持续因素。概念的重要性[]。 与任何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分析一样,有必要理解 。
|
|